关于评选第二届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10 访问次数: 194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开发区科技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培育创新文化,促进优秀专利成果转化,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申报评选办法

按《盐城市人民政府专利奖奖励办法》(盐政发〔2014〕141)执行。

二、其他要求

1、申报评奖的专利原则上为近5年授权的有效专利(在2014年12月31日前授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优先推荐以下专利成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的专利项目;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中获胜的专利项目;申请境外专利的专利项目;专利权运用成效显著的专利项目。

3、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3套(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不要采用塑料封面或活页装订)以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件报送推荐单位。

4、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高校,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推荐单位必须对项目及附件资料的真实性作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项目的经济效益等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签署推荐意见,与各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件一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管理处。《盐城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只需提交电子件。

5、参评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

联系人:徐思翔   电话: 88244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