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重点选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三、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人社局选拔推荐;市直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属转制单位、无业务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的推荐人选直接报市人社局。
(二)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须将上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名单,报省人社厅。
四、入选专家的奖励
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发给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材料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人选材料认真审核,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报送内容包括: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所在单位意见”栏内必须反映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1,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加盖各县(市、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
2.附件材料4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附件材料尽量控制在30页内。
《专家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确保真实。
(二)各地各部门统一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加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材料。
3.报送人选数据盘1张。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填报。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采用人社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下载相关软件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
每位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可从省人社厅网站(www.jshrss.gov.cn)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找下载“个人申报材料封面(特殊津贴)”。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严格选拔
1. 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重要性,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2. 严格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 规范程序。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三)材料报送。请各项目组将材料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材料发至研究院,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可咨询市人社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企业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可咨询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可咨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孙小峰 88198210 86668210(兼传真)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刘龙高 88198311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联系人:仇兆富 86668203、13505102568
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大数据研究院
联系人:陈帅霖 0515-86660687
附件:1.国特贴申报系统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
国特贴申报系统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docx
2.国特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国特贴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大数据研究院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