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8 访问次数: 40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16〕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我市境内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条件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以“高精尖缺”为导向,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

(一)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2.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3.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卓有建树,在国内省内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的;

4.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9.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10.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11.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人社局选拔推荐;市直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属转制单位、无业务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的推荐人选直接报市人社局。

(二)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须将上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定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名单,报省人社厅。

四、入选专家的奖励

由省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选专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专家一定的奖励。

五、材料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人选材料认真审核,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报送内容包括:

(一)个人申报材料

1.《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一式4份,“所在单位意见”栏内必须反映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1,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加盖各县(市、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

2.附件材料4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附件材料尽量控制在30页内。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确保真实。

(二)各地各部门统一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加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材料。

3.报送人选数据盘1张。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填报。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仍采用人社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下载相关软件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在打印装订纸质材料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每位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可从省人社厅网站(www.jshrss.gov.cn)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找下载“个人申报材料封面(突贡)”。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严格选拔

1. 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重要性,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2. 严格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 规范程序。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三)材料报送。请各项目组将材料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材料发至研究院,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可咨询市人社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企业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可咨询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可咨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孙小峰  88198210  86668210(兼传真)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刘龙高  88198311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联系人:仇兆富  86668203、13505102568

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大数据研究院

联系人:陈帅霖  0515-86660687

  

  

附件:1.省突贡申报系统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

       省突贡申报系统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docx  

          2.省突贡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省突贡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大数据研究院

                                                                                                                                                                                 2016年5月15日